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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二○○五级新生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 编辑: 日期:2010年10月26日 10:05 阅读:1
根据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金门路派出所通知要求,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2005级新生换发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采集数码照片,采集范围为:2005级户口迁入我校中心校区的本、专科学生、研究生和2005年专升本学生(高职学院专升本到中心校区的学生不参加)。
2、按照公安机关规定,每人交纳制证工本费20元,照相费10元(8张彩色照片),共计30元。
3、采集数码照片时请注意:着深色、艳色上衣,不化浓妆,不戴帽子,不着制式上衣。
4、请各学院按专业班级为单位将费用收齐,填写好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登记表》,于2006年3月10日前送交保卫处户籍室(慎行楼112房间)。东部校区各学院的费用收齐后由保卫处派专人收取。采集数码照片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2002、2003、2004级本科生(研究生),如未按规定换发二代居民身份证的,请跟随2005级学生一起办理。
附: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登记表》
保卫处户籍室联系电话:85953392
保卫处
2006年3月7日
电话:(86)-532-85951111
传真:(86)-532-85953085
校长信箱:xiaozhang@qdu.edu.cn
书记信箱:shuji@qdu.edu.cn
地址:青岛市宁夏路30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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