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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增补工作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 编辑: 日期:2015年12月02日 00:00 阅读:1
各部门:
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要求,增补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推荐增补专家的基本条件为:政治立场坚定,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在所从事学科领域有较强的专业能力、突出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学术影响力,熟悉或参与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、成果通讯鉴定等工作,认真负责,学风优良,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(人文学科或个别冷僻学科可65岁以下)。新增专家应优先补充原数据库中自然更替的空缺,并注意学科平衡。
2、各部门按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增补名单(见附件三),通知各位老师参照二级学科代码表(附件二)填写新增专家登记表(附件一)。各部门将材料汇总后于12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dingzhigao2008@163.com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85953575
联系人:丁志高
社会科学办公室
2015年12月2日
附件一:新增专家登记表
附件二:国家社科基金二级学科代码表
附件三: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增补名单
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增补工作的通知.zip
电话:(86)-532-85951111
传真:(86)-532-85953085
校长信箱:xiaozhang@qdu.edu.cn
书记信箱:shuji@qd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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